中原新视点舞钢消息: 2026年9月10日,舞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,实现当月受理、当月化解,通过柔性化解方式有效缓和双方对立情绪,切实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。
申请人张某于2025年2月入职河南某建筑公司,工作至2025年12月,在职期间该单位长期拖欠其劳动报酬。2026年9月7日,张某向舞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,该院当日完成案件受理。

仲裁院坚持“调解优先、案结事了”工作理念,组织开展庭前调解。承办仲裁员认真核查案件事实,精准释明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,理清双方权利义务界限。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,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讲解对应法律规定及相应法律风险;另一方面做好情绪疏导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、理性提出诉求,推动双方逐步缩小分歧、凝聚调解共识。经过多次沟通协调,双方当事人矛盾对立情绪得到有效化解,在仲裁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实现案结事了、事了人和。
该案的快速高效处置,是舞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践行为民服务宗旨、提升劳动争议化解质效的具体实践。该院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开展调解工作,既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,也充分兼顾用人单位合理诉求,有效化解劳资矛盾,为维护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。(供稿李庆辉)
编辑:张国强 审核:王泉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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